离婚期间开的店怎么办房产证

婚姻关系破裂期间,夫妻之间关于房产的分割往往会引起争议。其中,一方在离婚期间开店,并在店址房屋产权证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析离婚期间开的店怎么办房产证。

离婚期间开的店怎么办房产证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期间一方开设的店铺,其产权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共有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其代为另一方取得,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共有权。如果该房产用于作为店铺经营场所,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对店铺的价值进行评估,并按夫妻双方各自的产权份额进行分割。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店铺经营权的归属

如果店铺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那么离婚后店铺经营权的归属需要协商确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由一方继续经营,或共同转让店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判确定经营权的归属。

2、房产证上是否有抵押

如果房产证上登记有抵押,那么在分割房产时需要考虑抵押债务的承担。原则上,抵押债务由房屋的所有权人承担,即产权证上登记的抵押人。在分割房产时,应当对抵押债务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房屋的处置。

3、婚前协议或其他约定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婚前协议,或在婚后达成了其他约定,约定房产或店铺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婚前协议或其他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他方合法权益。

离婚期间一方开的店怎么办房产证,需要综合考虑房产证登记情况、店铺经营权归属、抵押情况、婚前协议或其他约定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原则进行处理。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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