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儿子去找妈妈怎么办

离异后,当不满18周岁的孩子执意要跟随另一方父母生活,被监护一方该如何应对?离婚后儿子去找妈妈怎么办?这是许多离异家庭面临的难题,也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法律问题。本文将探讨离异后一方当事人如何应对孩子要找另一方的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建议。

离婚后儿子去找妈妈怎么办

离异后,一方监护孩子,另一方也会尽力争取会见权。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未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孩子本人执意要求跟随另一方生活,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监护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回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更而受到影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已满8周岁的,父母有尊重其真实意愿的权利,父母双方因抚养权纠纷发生争执,导致子女心理受损,法院或仲裁机构应予以训诫,并可处以罚款。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或母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如果一方当事人想要追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另一方不具备继续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者已经存在虐待子女、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等行为。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充分考虑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年满8周岁,法院会尊重其意愿。如果孩子不满8周岁,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智力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其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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