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拆除后,有些农户迟迟拿不到拆迁补偿款,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拆除养殖场六年不赔偿怎么办
1. 协商解决
与拆迁部门协商,了解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方法和发放时间。如果是拆迁部门责任导致延误,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行政复议
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对补偿决定有权纠正、撤销或变更。
3.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可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依法对补偿决定进行审查,作出判决。
二、拆除养殖场协议违约怎么办
拆除养殖场协议违约,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协商解除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就补偿费用、违约金等事项达成协议。
2. 单方解除合同
一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 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一方违反合同义务,且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
三、拆除养殖场补偿款计算不合理怎么办
补偿款计算不合理,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1. 协商修改
与拆迁部门协商,修改不合理的补偿标准或计算方法。
2. 申请鉴定
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补偿款进行鉴定,并向拆迁部门提供鉴定报告。
3.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对鉴定结果不服或拆迁部门未调整补偿款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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