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贷款手续怎么办

最近,全国各地的抵押贷款政策都在收紧。除了提高贷款利率折扣、限购和贷款限制外,即使条件允许,贷款期限也会变得更长,几个月内都无法获得贷款。那么,对于那些需要贷款买房的人,他们应该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那么,我应该如何办理住房贷款手续呢?

房屋贷款手续的办理

1、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检查开发者是否有“五个证书”:《国有土地的使用证》、《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的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的收据。3、到银行填写 《个人房屋贷款的申请表》 。

开发商通常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所以去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协议更方便。将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地户口提供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信贷人员逐级审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果他们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他们会通知申请人签署《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 《房屋他项权利证》 ,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去公证部门对产权抵押进行公证。去保险公司办理家庭保险。

6、开立账户。

选择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应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专用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或信用卡账户进行还款。同时,卖方应在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或存款账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银行同意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后,贷款银行应根据贷款合同将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一次或多次划入卖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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